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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弟兄姊妹,主内平安!我们今天的读经计划是士师记第14章,这一章圣经大致上可以分为四个段落。 在开始分享这四个重点之前,我想请每一个人先问自己几个问题。当你读士师记的时候,应该想一想这里面所有提到的每一次的战争是一场怎样的战争,是单单指着以色列人民族历史上的一场战争呢?还是借着以色列人这民族史上的战争在讲属灵的争战? 第二个问题,当我们读到像参孙与非利士人争战,这样的争战其背后乃是谁跟谁的争战呢?在这可见的争战的背后,是否也包含着基督与魔鬼撒旦的争战呢? 第三个问题,当我们读参孙的事迹的时候,参孙在这里仅仅扮演的是以色列民族历史上的一个英雄,还是另有所指?比如预表基督或者也代表基督的教会? 第四个问题,目前我们在读士师记的时候,这也算作是具有历史性意义的一卷书。当我们读这一卷书的时候应该想一想,目前我们在读的是谁的历史呢?仅仅是读以色列人的历史,还是在读那女人后裔的历史呢? 有关这四个问题,我想不仅仅是我们在读士师记的时候要思想的问题。这几个问题是我们在读旧约圣经的时候,应当常常问自己的四个问题,希望弟兄姊妹不要嫌我唠叨,好像同样的问题总是常常提及。有关【创3:15】希望我们能够牢牢地记在心里,总是要带着【创3:15】的眼光来读旧约圣经,一直读到耶稣基督道成肉身,完成祂的救赎,甚至带着这样信心的眼光,一直看到主耶稣基督的二次再来。 由于它的重要性,为此我也就经常会提醒弟兄姐妹的记性,应当把【创3:15】放在心里,甚至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也应当将这一节经文时常应用到我们的信仰和我们的生活中。在我看来,整本圣经不论哪里,它都是在解释或者不断地显明【创3:15】。 【创3:15】实实在在地就像一个种子,而整本圣经就像是一棵大树。当我们看到一棵大树的时候,如果论到这树,那生命的本质,其实从任何一个地方都可以看到生命的本质。不论是从树叶、树枝、树的主干或者这树所开的花以及花蕾、果实,或者树的任何一个地方折断、擦伤所流出来的汁液中,哪怕是一滴汁液,都可以得到那树的生命的细胞。 所以说论到一棵大树尚且如此,树的任何一个地方都跟这树的生命本质有密切的关系。那么,圣经就如同一棵大树,【创3:15】就如同这一棵大树的那生命的种子,当我们不断地读圣经的时候,就会看到这一棵树不断地成长,并且枝叶越来越茂盛,并且即将开花结果。 为此,我们如果能够带着【创3:15】的眼光来看整本圣经,自然是越看越清楚。如果我们忘记了这节经文或者忽略了它的重要性,单单地从树的茂盛,从这些现象中去分析、归纳得出它的本质,这样是比较困难的。但我们如果总是知道这树生命的本质,然后带着这样的眼光在看每一个地方,相信它都是清楚的,至少方向是正确的。 因此当我们今天来读士师记第14章,看参孙的事迹的时候,至少应当从四个层面来看这几章圣经。 第一个层面,毫无疑问,参孙预表基督;第二个层面,毫无疑问,参孙也代表基督的教会。因为在当时以色列人都在非利士人的管制之下,没有一个人起而反抗,而以色列民就是象征基督的教会。既然他们都不与非利士人争战,而上帝兴起参孙与非利士人争战,因此,参孙也就代表着教会与非利士人争战。第三个层面,非利士人在这里所象征的毫无疑问就是指着跟随魔鬼撒旦的世人。因此,在非利士人的背后必然是魔鬼撒旦的权势。第四个层面就是个人的层面,因为参孙不仅仅预表基督,代表教会,他自己也是基督教会中的一个成员。借着参孙也可以反思我们个人的属灵状况。 所以当我们读到这几章圣经的时候,应当从以上这四个层面来看这几章圣经。下面我们来思想第一点,也就是1-4节,有关参孙的婚娶。 在第1节:“参孙下到亭拿,在那里看见一个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儿。参孙上来禀告他父母说:‘我在亭拿看见一个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儿,愿你们给我娶来为妻。’”第3节,我们看到他父母说:“在你弟兄的女儿中,或在本国的民中,岂没有一个女子,何至你去在未受割礼的非利士人中娶妻呢?”参孙对他父亲说:“愿你给我娶那女子,因我喜悦她。” 如果我们仅仅站在道德性的方面来看这三节经文,自然就看出参孙不是一个循规蹈矩的人,不是一个好的公民。因为他在婚姻的问题上如此地不守规矩,竟然要娶一个非利士的女子为妻。 因此我们肯定就想不通,为什么上帝从母腹里就分别为圣的拿细耳人参孙,竟然在婚姻的问题上如此荒唐。然而他父母的话却说的很有道理,因为他们都清楚地知道,以色列人不能够与外邦女子结婚。可以说,这是从信心之父亚伯拉罕开始,以色列人就一直坚守这样的属灵原则。 就像【创24:3】,亚伯拉罕为以撒娶妻,就不娶迦南女子,而是让他的最忠心的仆人到哈兰去为以撒娶妻。在【创24:3】亚伯拉罕对他的仆人这样说:“我要叫你指着耶和华天地的主起誓,不要为我儿子娶这迦南地中的女子为妻。” 律法书中也有明确的规定,在【申7:1-4】说:“耶和华你神领你进入要得为业之地,从你面前赶出许多国民,就是赫人、革迦撒人、亚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共七国的民,都比你强大。耶和华你神将他们交给你击杀。那时你要把他们灭绝净尽,不可与他们立约,也不可怜恤他们;不可与他们结亲,不可将你的女儿嫁他们的儿子;也不可将你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因为他必使你儿子转离不跟从主,去侍奉别神,以致耶和华的怒气向你们发作,就速速地将你们灭绝。” 所以这些事情以色列人都知道,如果他们不遵行上帝所吩咐的,那也是明知故犯。但是对于那敬畏耶和华的人来讲,都会遵行耶和华所吩咐的。正如参孙的父母所说的:“在你弟兄的女儿中,或在本国的民中,岂没有一个女子,何至你去在未受割礼的非利士人中娶妻呢?”可是我们看到参孙却执意要娶非利士人的女子为妻,他说:“因我喜悦她。” 如果单从参孙的这一个理由来看,似乎参孙是一个完全活在肉体情欲中的人。我们如果能够注意第4节也许会改变我们的观点,因为第4节说:“他的父母却不知道这事是出于耶和华,因为他找机会攻击非利士人。” 我们要好好想一想第4节的话,既然圣经说:“他的父母却不知道这事是出于耶和华。”请问参孙知道不知道这事是出于耶和华呢?如果参孙也不知道这事是出于耶和华,那么,这里必定会说他的父母和参孙都不知道这事是出于耶和华。 因此,参孙要求他的父母去提这门亲事,背后乃是有原因的,因为这事是出于耶和华,目的是要借着婚姻找机会攻击非利士人。 正如我刚才提到读这几章圣经的时候的那四个层面,如果我们用第一个原则来看,这是比较清楚的。因为参孙预表基督,而基督所爱的人是谁呢?基督要娶为自己新妇的那些人是谁呢?岂不是像非利士人一样肮脏污秽,生来就是罪人,生来就是与神为仇的人?请问基督所爱的人是不是这样的人? 如果我们是基督所爱的,而我们原本就像非利士人一样,乃是与基督及其教会为仇的人。然而就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基督爱了我们,祂为我们舍命流血,拯救了我们。我们从参孙要求父母娶非利士人的女子为妻,可否看到这样一幅画面呢? 因此这一段圣经我们首先先不要以律法的道德层面来看参孙为什么这么做,而应该从经文本身作为一幅图画来看。在这一幅图画中,首先是要借着这图画对我们启示怎样的属灵奥秘。 第二点也就是5-9节,参孙杀死狮子。因为他的父母并不知道娶非利士人的女子为妻是出于耶和华,可是又无法改变参孙的意思。为此他们只好答应他,去为他办理这一桩婚事。 第5节说,就在参孙跟他父母下亭拿去,到了亭拿的葡萄园,见有一只少壮狮子向他吼叫。注意第6节说:“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他虽然手无器械,却将狮子撕裂,如同撕裂山羊羔一样。他行这事并没有告诉他的父母。”然后第8节说:“过了些日子,再下去要娶那女子,转向道旁要看死狮,见有一群蜂子和蜜在死狮之内。” 从参孙打死狮子的这一个事件中,当如何来看这一件事情呢?也许有人会从字面的意思简单地说,这很简单,很明显的意思就是参孙被圣灵充满,大有能力,遇见了一只狮子,将它撕裂,如同撕裂羊羔一样。说明参孙被圣灵充满,大有能力,力大无比而已,没有别的意思。单单从字面意思看,似乎是这样。不过另有一些人会这么解释说:参孙既然预表基督,那狮子就应该象征魔鬼,因为参孙将它打死。正好【彼前5:8】不是就把魔鬼撒旦比喻为狮子吗?在【彼前5:8】说:“务要谨守警醒,因为你们的仇敌魔鬼,如同吼叫的狮子,遍地游行,寻找可吞吃的人。” 既然彼得能够把魔鬼撒旦比作狮子,那么参孙将狮子打死,意思就是耶稣基督败坏了掌死权的魔鬼。这样解释似乎也有道理,好像也能够从字面意思看到它的属灵含义,或者说属灵教训。 但是从后面参孙所出的谜语和谜底中,似乎这狮子不是象征着魔鬼,乃是象征着基督。因为谜语说:“吃的从吃者出来,甜的从强者出来。”而主耶稣基督就是犹大支派中的狮子,祂又是那生命的粮。当主耶稣基督作为犹大支派的狮子,借着死败坏了掌死权的魔鬼,从死里复活,就将祂自己作为生命的粮赐给祂的百姓。 每当我们把主的话当作食物吃了,也就是听祂的道,领了祂的教,如同我们属灵的生命吃祂的肉、喝祂的血一样。那么我们所吃所喝的岂不是从吃者出来吗?当我们属灵的生命得到这样的喂养的时候,岂不是所吃的这甜的是从强者出来的吗? 所以每一个经历过基督救恩的人,必然知道我们所领受的恩典乃是从过犯而出。我们所得着的那属灵的圣灵的大能乃是从软弱而来,我们所得到的基督的生命也是从死亡出来。所以越是深深经历基督救恩的人,必然知道软弱与刚强的关系,过犯与恩典的关系,死亡与生命的关系。 当我们越是了解这些关系,就越是能够懂得参孙的这个谜语所说的“吃的从吃者出来,甜的从强者出来”。 可是有人就不能理解,为什么参孙要把那狮子打死呢?如果那狮子所象征的也是基督的话,而参孙又是基督的预表,为什么将那狮子打死呢? 这一个问题也不是很难,因为在【约10:17-18】主耶稣说的很清楚:“我父爱我,因我将命舍去,好再取回来。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这是我从我父所受的命令。” 参孙把狮子打死,同样的也显出了这样一个影子,那就是基督是祂自己将命舍去,又将命取回来。并且基督这么作,乃是祂从父所受的命令。 第三点,也就是10-14节,参孙迎娶那非利士人的女子。根据非利士人当地的风俗习惯,就是在结婚的时候,新娘通常都要请来一些少年人陪同新郎吃饭。所以在第10节记载说:“参孙在那里设摆筵席,因为向来少年人都有这个规矩。”并且11节说:“众人看见参孙就请了三十个人陪伴他。”表明这一场婚礼是相当地隆重,单单陪伴新郎的人就有三十个。 然后在筵席上,参孙就向他们出了一个谜语,并且跟他们打赌说,如果你们猜得出,就每人给你们一套衣裳。如果你们猜不出,那就给我三十套衣裳。 当参孙把这谜语告诉他们说:“吃的从吃者出来,甜的从强者出来。”他们想了三天三夜也没有结果。因为这三十个陪伴新郎的人肯定也是当地比较聪明智慧的一些少年人,也许根据他们的文化,几乎没有能难住他们的问题。 然而,参孙今天为他们所出的这一个谜语,却难住了他们,不仅仅是难住了一个人,甚至是难住了所有的非利士人。这就说明有关基督的奥秘,若不是上帝的启示,圣灵的光照,开我们属灵的眼睛,就没有一个人能够认识基督的奥秘。 且不说非利士人,就是我们今天这些新约时代的基督徒也是一样。若不是那赐人启示和真理的圣灵住在我们心里,开我们属灵的眼睛,我们一样不能够明白基督救恩的奥秘。 第四点,也就是15-20节。这一段圣经我们看到了仇敌的诡诈,因为非利士人就是代表着跟随魔鬼撒旦的世人,就是基督及其教会的仇敌。因此在这一段使我们看到了仇敌的诡诈。当他们不能够猜出谜语的谜底时,他们并没有谦卑地向参孙认输,而是以诡诈待参孙及其他所爱的妻。 因此,【创3:15】的那一个图画再一次展现在我们的心中,因为那里说:“我要叫你和女人彼此为仇,你的后裔和女人的后裔也彼此为仇。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你要伤她的脚跟。” 我们看一看魔鬼撒旦如何与教会为仇呢?祂是如何伤了基督的身体那脚跟的,也就是伤害了祂的教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