У нас вы можете посмотреть бесплатно 既然有永恒保障为何还要行善?| 你还在担心失去救恩吗?| 查尔斯·史丹利带你走出恐惧,领受永恒平安 или скачать в максимальном доступном качестве, видео которое было загружено на ютуб. Для загрузки выберите вариант из формы ниж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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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恒的保障》大纲:https://gemini.google.com/share/db17a... 《永恒的保障》测验:https://gemini.google.com/share/533d8... 《永恒的保障》探源:https://www.amazon.com/Eternal-Securi... 《永恒的保障》作者: 查尔斯·史丹利博士(Dr. Charles F. Stanley,1932年9月25日-2023年4月18日)是美国著名的基督教牧师、作家和电视布道家。他在乔治亚州亚特兰大的第一浸信会(First Baptist Church of Atlanta)担任主任牧师长达49年,并在2020年成为荣休牧师。他也是“接触事工”(In Touch Ministries)的创办人,该事工通过广播、电视和互联网将他的讲道传遍全球,被翻译成一百多种语言,影响了无数人的生命。 史丹利出生于弗吉尼亚州,早年丧父,由母亲抚养长大,这也使他从小就与神建立了深厚的依靠关系。他拥有里士满大学的学士学位、西南浸信会神学院的神学学士学位,以及路德莱斯神学院的神学硕士和博士学位。他曾于1984年至1986年间担任美南浸信会(Southern Baptist Convention)主席,是该宗派保守派复兴的关键人物之一。 作为一位多产的作家,史丹利著有超过60本书,包括《如何以此聆听神》、《当急难来临》、《如何让你的孩子站在你这边》以及这本经典的《永恒的保障》。他的讲道风格以清晰、实用、扎根圣经著称,特别擅长将复杂的真理应用在日常生活中。他的一生致力于教导信徒如何与圣灵同行,并坚定地宣扬“信徒生命的最高目标就是顺服神,并将结果交托给祂”这一核心信息。 《永恒的保障》金句: 自由来自认识真理,捆绑源于错过真理。 如果我必须做什么或不做什么才能保持不失去救恩,那么救恩就是靠信心和行为。 一旦在救恩过程中引入好行为,救恩就不再是单靠信心了。 安全感不仅仅是保证我将在哪里度过永恒,它是描述我与基督亲密感的完美词汇。 既然饶恕就是饶恕,把罪区分为已饶恕和未饶恕,就是做出一种圣经所没有的区别。 如果失去信心或陷入罪中会中断救恩,那么我就有能力表现出比神更无条件的爱。 如果我们得救的身份尚未解决,我们就永远无法完全自由地注视祂。 如果神是完美的,祂就是完全公正的。完全公正的神怎么能宣判有罪的人无罪呢? 基督将我们的罪归在祂自己身上,将祂的义归在我们身上。 如果祂只为你部分的罪而死——例如那些你得救之前所犯的罪——那你得救之后所犯的罪如何能得赦免呢? 只要这十四万四千人受了印记,他们就是安全的;只要我们在祂里面受了印记,我们也是安全的。 即使信徒实际上变成了不信的人,他的救恩也没有危险,基督仍是可信的。 得救不是因为我们有持久的信心,而是因为我们在某一刻信靠了那位持久的神。 如果一个人因为不再相信就仿佛违背了救恩合同,神是否有义务与这种态度的人维持拯救关系? 把我们收养进祂的家庭,不仅仅是神给我们的礼遇,这是祂从一开始的目标。 没有这层关系的确据,就没有平安;没有平安,就没有喜乐。 并不是说谎、欺骗、偷窃、强奸、谋杀或不忠把人送进地狱,而是拒绝基督。 我们不是靠装作得救的样子得救,同样,我们也不会因为装作没得救的样子而变成没得救。 一旦你给礼物加上任何条件,它就变成了交易,不再是礼物。 神不是在寻找祂可以扔出家门的人,祂是在寻找愿意被接纳的人。 《永恒的保障》问答: 得救的确据对基督徒的日常生活有何实际影响? 得救的确据是喜乐、平安和有效侍奉的基础;若没有这种确据,信徒会被恐惧驱动,无法完全体验神的爱,也难以将焦点从自我表现转移到基督身上,从而陷入律法主义的捆绑。 如果救恩需要靠人的行为来维持,会对“唯独信心”的教义造成什么破坏? 如果救恩需要靠行为维持,那么救恩就不再是唯独恩典,变成了信心加上行为的产物,这意味着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工作是不完全的,人必须靠自己的努力来补足神的救赎,这完全违背了圣经关于“礼物”的定义。 为什么说“收养”这一概念有力地支持了永恒保障的观点? 收养在圣经和当时的罗马法律中都意味着一种永久的、不可撤销的家庭关系;神在创世以先就预定我们得儿子的名分,这是基于祂的主权意志,而非我们的表现,既然是神主动选择将我们纳入家庭,祂就不会轻易将我们逐出。 浪子的比喻如何说明了父神对悖逆儿女的态度? 浪子的比喻表明,即使儿女极其悖逆、挥霍恩典并陷入罪中,父亲并没有断绝父子关系,而是期待他回家;儿子的身份是基于血缘(重生),而非基于行为,虽然相交(Fellowship)可能破裂,但关系(Relationship)永存。 圣灵作为“印记”和“凭据”在信徒生命中起什么作用? 圣灵是神给信徒的“定金”,保证神必完成祂在我们身上的善工直到得赎的日子;如果救恩可以失去,就意味着神违背了祂用圣灵所立的誓言,或者神没有能力保守祂所封印的人。 神审判信徒的依据是什么?这与非信徒的审判有何不同? 神对信徒的审判是在“基督的台前”,依据是信徒得救后的行为和动机,目的是决定奖赏和永恒的地位;这与针对非信徒的“白色大宝座审判”不同,后者决定永恒的归宿(天堂或地狱)。 如果信徒的生活放荡不羁,他们是否真的“毫无损失”? 绝对不是,放荡的信徒虽然不会失去救恩,但会在基督台前遭受巨大的损失,看着自己一生的工程被烧毁,并在永恒中失去本该属于他们的荣耀、权柄和亲密地位,这种羞愧和亏损是极大的惩罚。 希伯来书6章中提到的“离弃道理”是指失去救恩吗? 不是,这是指那些已经蒙了光照的信徒,若退回到犹太教的旧仪文中,就无法在现今的生活中重新回到悔改的地步,因为他们心里已经拒绝了基督这唯一的根基,这会导致他们今生的生命荒废和受神管教,而非灵魂灭亡。 如何理解加拉太书5章4节提到的“从恩典中堕落”? 这并非指信徒因犯罪而失去救恩,而是指信徒离开了“因信称义”的恩典原则,试图通过守律法(如割礼)来成全肉体,从而跌入了律法主义的网罗,失去了在基督里的自由和恩典的能力。 为什么说基督的献祭是“一次永远”的? 旧约的祭司需要天天站着献祭,因为牛羊的血不能除罪;但基督一次献祭便坐下了,表明救赎工作已经完成,信徒的罪已被永远洗净,不再需要别的祭物,任何认为救恩会失去的观点都暗示了基督献祭的不完全。 既然名字写在生命册上,为什么启示录3章5节提到“不涂抹他的名”? 这是一种修辞手法(Litotes),通过否定反面来强调正面,意在给得胜者极大的保证和鼓励,而非暗示名字有可能被涂抹;生命册是神在创世前凭预知写下的,神不会反复无常地涂改。 所谓的“不可饶恕的罪”(亵渎圣灵)在今天还能犯吗? 不能,这是在耶稣肉身在世、行神迹的特定历史背景下,人眼见无可推诿的证据却故意将圣灵的工作归给撒旦;今天的信徒若有悔改之心,就证明没有犯此罪,唯一的“不可饶恕”乃是至死不信。 我们现在的行为与永恒的未来有什么具体联系? 我们在世上的忠心、顺服和侍奉直接决定了我们在来世天国中的“权柄”和“管理范围”;神是公义的,祂会按着我们在今生的投资(金银宝石或草木禾秸)在永恒中给予相应的回报。 为什么说“永恒保障”不仅没有给人犯罪的借口,反而提供了成圣的最高动力? 恐惧只能产生短期的顺服,唯有在安全感中的爱与感恩才能产生真正的、发自内心的顺服;知道自己的救恩稳固,并明白将来要为一生交账(奖赏),会激励信徒为了那不能朽坏的冠冕而在此生竭力为主而活。 《永恒的保障》摘要: 《永恒的保障》(Eternal Security: Can You Be Sure?)是查尔斯·史丹利牧师围绕“一次得救是否永远得救”这一长期争议问题所写的重要著作。史丹利结合自己多年的牧养经验与系统的圣经解经,试图为基督徒建立一种稳固、合乎圣经、并能真正释放生命的救恩确据。本书不仅是一部神学论证作品,更是一剂针对信徒内心惧怕与不安的属灵良药。 本书从个人经历切入。史丹利坦诚分享了自己在五旬节派背景中成长的经历。在那里,他从小被教导救恩可能因犯罪或软弱而失去,这使他长期活在对永恒结局的不确定和恐惧之中。他指出,这种不确定感并不会激发人更圣洁的生活,反而容易把信仰扭曲为以行为取悦神的律法主义。许多信徒虽然真心信靠基督,却始终无法确信自己是否真正得救,这种状态会夺走属灵的平安,阻碍生命成熟,也削弱传福音的动力。史丹利强调,救恩的确据不是骄傲,而是与神建立健康、亲密关系的必要基础。 在神学层面,史丹利首先回到救恩的本质,强调恩典的绝对性。他坚决反对“得救靠恩典,维持靠行为”的观点,指出这在逻辑上自相矛盾。如果救恩是神白白赐下的礼物,就不可能取决于人的持续表现。书中对“称义”的阐释尤为关键:称义是一项法律性的宣告,是神基于基督的十字架工作,宣布罪人为义,而不是对人内在表现的阶段性评估。称义一旦成立,就不需要反复撤销和重建。 史丹利进一步使用“重生”和“收养”的比喻来说明救恩关系的永久性。他指出,一个人既然已经重生,就不可能在属灵意义上反复“出生又死亡”;而在罗马法律背景中,被收养的子女其身份是不可撤销的。如果救恩可以失去,就意味着神会不断地收养又遗弃,这与神的信实和不改变的属性完全不符。圣经宣告,即便人失信,神仍是可信的,因为祂不能背乎自己。 在此基础上,史丹利论证了圣灵的印记与基督的完全代赎。以弗所书指出,圣灵是信徒得基业的凭据,是直到得赎之日的印记。如果救恩可以失去,就意味着神的印记可能失效,或神的定金会被收回,这在神学上是不可接受的。关于基督的代赎,史丹利强调,耶稣在十字架上担当的是信徒一切的罪,包括过去、现在和未来。若得救后的罪能使人失去救恩,就意味着基督的献祭并不完全,甚至需要重复,而希伯来书清楚宣告,基督一次献祭,便使人成为永远完全。 面对反对“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经文,史丹利在书中进行了系统回应,尤其集中在希伯来书的警告段落。他认为,希伯来书6章所描述的“背道”,针对的是已经真实经历属灵祝福的信徒,但其后果并非失去救恩,而是在现世生活中无法再回到悔改的状态,见证遭到严重破坏,并公开羞辱基督。希伯来书10章中关于“故意犯罪”的警告,则是针对拒绝基督这唯一赎罪之祭的人,而不是指信徒偶然或持续犯罪就会失去救恩。 至于加拉太书所说的“从恩典中坠落”,史丹利指出,这并非指永恒地位的丧失,而是指信徒离开因信称义的恩典原则,重新回到律法主义的生活方式中,从而失去在基督里的自由与喜乐。 在回应“永恒保障是否会导致放纵犯罪”的质疑时,史丹利提出了清晰的“奖赏神学”。他区分了得救与得赏:得救完全是白白的恩典,而奖赏则与信徒的忠心和行为有关。借着哥林多前书三章关于工程被火试验的教导,他指出,不忠心的信徒虽然仍然得救,却会失去永恒的奖赏和荣耀,甚至羞愧地见主。这种对永恒损失的警告,比单纯以地狱相威胁更符合圣经对敬畏的教导,也更真实地体现神在救恩上的慈爱与在审判上的公义。 在书的最后,史丹利回应了关于生命册和“亵渎圣灵”的疑问。他认为,生命册上的名字是神凭着全知预定写下的,不存在写了又擦的可能;而“亵渎圣灵”是特定历史背景下法利赛人对耶稣的公然敌对行为,今日凡仍有悔改之心的人,都不可能犯此罪。 总体而言,《永恒的保障》不仅为“一次得救是否永远得救”提供了系统而周全的圣经论证,也在牧养层面释放了信徒的恐惧与焦虑。史丹利反复强调,救恩的安全感不是纵容罪,而是让信徒在被神持守的确据中,出于感恩而非恐惧地活出顺服的生命。正如书中所总结的:我们得救,不是因为我们能持守神,而是因为神永远持守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