У нас вы можете посмотреть бесплатно 一个军统特务眼中的汪精卫 |「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汪精卫主张与日本议和,被国人视为叛国,但他对占领区2亿中国人的贡献也是巨大的 или скачать в максимальном доступном качестве, видео которое было загружено на ютуб. Для загрузки выберите вариант из формы ниж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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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精卫政府的建立与结构: 1940年3月30日,汪精卫在南京成立新政权,宣称继承国民政府的法统。 政府最高权力机关是中央政治委员会,汪精卫任主席,周佛海任秘书长。 政府下设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院及军事委员会,汪精卫兼任行政院长和军委会委员长。 日本对汪精卫政府的控制: 影佐祯昭任最高军事顾问,实际掌控政治、军事、外交大权。 各级政府机构均有日本顾问,从中央到地方层层掌控。 汪政府的政令难以传达到基层,政权基础薄弱。 汪精卫政府的管辖范围与治理能力: 实际管辖范围包括江苏、安徽、江西、湖北、广东、福建等省及南京、上海、广州、厦门4个特别市。 政府内部派系林立,争权夺利,治理能力极弱。 农村地区存在抗日武装力量和共产党势力,经常制造骚扰。 清乡工作: 1941年,日军和汪政府共同推出“清乡”政策,旨在强化治安和改善经济。 清乡委员会由汪精卫兼任委员长,实施保甲制度,编查人口,执行物资管制。 清乡工作历时两年,取得一定成效,清除地方武装分子,顺利征税征粮,掌控基层社会。 汪精卫政府的外交政策: 外交政策以亲日、反共、反苏为主,1940年11月与日本签订《日华基本关系条约》,正式获得日本承认。 德国、意大利在1941年7月承认汪政权,随后欧洲其他轴心国及日本在亚洲扶植的傀儡政府也与之建立外交关系。 1943年11月,汪政府与日本控制的满洲国等政权签署《大东亚共同宣言》。 收回租界与废除治外法权: 汪精卫积极推动收回租界及废除治外法权,1943年1月对英美宣战后,开始收回英美法三国在华租界。 日本在1943年3月交还部分租界行政权,8月汪政府收回上海公共租界。 同年,日本、意大利、法国维基政府等宣布放弃在华治外法权。 汪精卫政府的军队组成: 汪精卫的军队主要由投降的国军及游击队组成,总计60多万。 日本对汪精卫的军队实施严格控制,武器由日方供给,各级单位均有日军顾问。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汪精卫军队未真正与盟军战斗,主要协助日军打击占领区内的游击部队。 汪精卫政府的教育文化政策: 重视教育文化,恢复中小学教育,重启国立中央大学,提供奖学金给清寒学生。 教育理念强调“和平反共建国”,灌输“大亚洲主义”和“大东亚共荣”理念。 通过“新国民运动”加强青少年教育,要求学习“斯巴达精神”和“武士道精神”。 汪精卫政府的社会影响: 在沦陷区恢复社会秩序,使2亿人民免受战火侵袭,生活较为稳定。 重启教育让青少年有机会接受教育,改善了部分人的生活。 尽管作为傀儡政权受到广泛批评,但在稳定社会和恢复教育方面有一定正面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