У нас вы можете посмотреть бесплатно 銀行搶錢!存錢變送錢?一億八千萬人間蒸發!偽造文件橫行五年!最信任嘅機構最危險!銀行職員五年呃走一億八千萬,客戶被當儍瓜搵笨,客戶資金成提款機!#1.8億剩44萬 или скачать в максимальном доступном качестве, видео которое было загружено на ютуб. Для загрузки выберите вариант из формы ниж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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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九開工,頂到盡都要頂,冇辦法,為咗兩餐啫!但如果辛辛苦苦儲落嘅血汗錢,擺入銀行竟然可以無端端人間蒸發,咁就真系大鑊過燒炮仗啊! 一億八千萬 話冇就冇,拍鬼片都冇咁恐啊!邊個會諗到,將銀紙送入銀行夾萬,到最後竟然連買串魚蛋嘅碎銀都拎唔返?呢啲唔系TVB劇集橋段,系血淋淋、喺大家身邊發生緊嘅金融大災難啊!呢種同光天化日搶錢有咩分別?最離譜系,間涉事銀行出曬事之後,竟然推三推四,推完又推,卸得就卸,直頭系太極宗師上身!將成鑊屎卸俾一個失蹤咗嘅職員,話啲單據系偽造㗎,好似一億八千萬嘅損失同渠哋銀行高級過嘅冷氣、高級過嘅地磚完全冇關係咁款。家陣我哋就同大家剝光間銀行件衫,睇清渠入面有幾污糟,等大家見識下乜嘢叫做「最安全嘅地方,其實最牙煙」! 事頭要由2013年底講起。當時北京有間公證處,貪方便就腳,去到大連銀行北京分行開咗個對公賬戶,諗住擺啲公證業務收費入去。跟住嗰三年呢,間公證處陸續將總共三億六千萬銀分批存入呢個戶口,入邊有一億八千萬系攞咗去買理財產品。公證處嘅會計劉女士,每隔一排就會收到銀行客戶經理李某親手交俾渠嘅對賬單,啲單據上面啲印章清晰到不得了,啲數字精確到小數點後幾個位,連啲利息回單都做到似層層,滴水不漏,所有嘢睇落都系正路到冇朋友啊。試問邊個又會諗到,呢一切竟然系一場玩足五年嘅金融大龍鳳嘅開場白。 就喺個戶口開咗之後第五日,嗰個李某已經同啲同黨,揸住疊偽造到似模似樣嘅申請文件,喺大連銀行北京分行呃到個網銀加密設備,轉走咗戶口入面大約四千萬銀。之後幾年呢,呢班人又用返同一招,前後夾埋轉走咗間公證處大約一億八千萬銀。 而間公證處嗰邊呢,就一直俾人蒙喺鼓入邊,成個儍瓜咁,仲喺2018年用緊呢筆得個睇字嘅一億八千萬,同銀行派嚟嘅負責人羅某簽咗約,買咗大連銀行嘅理財。一直去到理財到期,諗住去銀行收錢,銀行就拖得就拖,死都唔肯找數。公證處追完又追,追到火燒眼,先至發現,原來早喺2017年9月,個戶口嘅實際餘額,已經得番四十四萬多少少,之後呢個戶口直頭冇乜點郁過,甚至喺2020年仲偷偷地俾人取消埋。即系話呢,間公證處揸住幾十張假到冇朋友嘅對賬單,簽咗個假到痹嘅協議,買咗一堆空氣返嚟,話就話系理財產品,一億八千萬銀就系咁樣無端端人間蒸發咗,剩番嗰四十四萬,縮水幅度達到99.76%,呢啲邊度系理財,擺明系明搶呀! 2021年,間公證處終於忍無可忍,向北京金融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要求大連銀行北京分行搵返啲錢,連本帶利賠足,再加埋啲損失,總數超過兩億零兩百萬銀。面對住呢啲指控呢,大連銀行北京分行竟然擺出一副關我叉事、與你何干嘅姿態,話單案涉及刑事犯罪,應該「先刑後民」做擋箭牌,仲拋出兩個荒謬到核爆嘅藉口,話涉案嘅原業務負責人羅某已經精神失常,之後失蹤埋,而個專屬客戶經理李某亦一早辭咗職走人。言下之意即系,呢啲系員工自己嘅犯罪行為,關銀行鬼事咩,渠哋管唔到,亦都唔應該孭飛。 更令人扯火嘅系,北京金融法院一審、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竟然都聽曬銀行支笛,採納咗渠哋嘅抗辯,駁回咗公證處嘅起訴,令到呢單明顯系銀行有嚴重過失嘅案件,陷入咗倔頭路,冇得郁。直至2025年9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再審裁定,撤銷曬一審二審嘅裁定,指令北京金融法院要用實體審理嚟處理呢單案。最高法院講到明,呢單案入面,民事糾紛嘅核心,系儲蓄存款合同有冇履行到,算唔算違約;而刑事犯罪查嘅系羅某渠哋個人嘅行為。呢兩件事,無論系涉及嘅主體定系實際事實,完全系兩碼子嘅事,根本唔屬於同一個事實。民事案件應該點樣審就點樣審,完全唔受刑事偵查影響。呢下裁決,等如直接摑咗大連銀行一巴,徹底打爛咗渠哋想用「先刑後民」嚟拖延時間、逃避責任嘅如意算盤。 呢單案最荒謬、最得人驚嘅地方在於,銀行本來應該系最安全、最穩陣嘅地方,偏偏啲犯罪分子可以輕易突破嗰啲所謂層層審核,而且系多次作案,次次都成功得手。而成個過程,間銀行竟然全程懵盛盛,完全發現唔到喔。作為資金監管嘅主體,銀行連最基本嘅身份核驗、網銀設備管理都做唔到,啲員工濫用職權、挪用資金、假單據橫行五年都冇人發現,咁嘅內部管理,同冇掩雞籠有乜分別?簡直系形同虛設! 截至依家呢,北京金融法院對呢單案嘅實體審理仍然喺度推進緊,大連銀行最終需要孭返幾多成賠償責任,仲未有定案。但系,呢單案已經唔系一單簡簡單單嘅理財糾紛咁簡單,而系關符億萬普通理財投資者權益嘅大事。如果銀行可以時蛋卸膊、逃避責任,咁受損嘅就唔只系一間公證處嘅利益,而系成個金融體系嘅信用。到時,我哋呢啲小市民,仲敢唔敢將血汗錢擺入銀行?真系令人心寒。 大家諗下,一億八千萬系咩概念?系可以買起幾多層樓?系幾多人幾世都賺唔到嘅數目?就咁樣,無聲無息,喺號稱最安全嘅銀行入面,化為烏有。間公證處嘅人,由最初滿心歡喜,以為買理財可以穩穩陣陣收息,到發現真相嗰陣,嗰種由天堂跌落地獄嘅震撼,嗰種被最信任嘅機構出賣嘅感覺,真系非筆墨所能形容。而間銀行呢,由始至終都系一副「我唔知、我唔理、唔關我事」嘅態度,好似件事同渠完全無關。嗰啲偽造嘅單據,嗰啲失蹤嘅職員,就系渠哋最好嘅擋箭牌。渠哋企喺法律嘅灰色地帶,企圖用「先刑後民」呢四個字,拖得就拖,希望拖到件事不了了之。好彩今次最高法院企出嚟撥亂反正,如果唔系,間公證處真系喊都無謂啊。 呢件事亦都敲醒我哋所有人,原來銀行唔系想象中咁安全。原來你擺喺銀行嘅錢,可以俾人神不知鬼不覺咁偷走,而銀行可以推說唔關佢事。原來嗰啲對賬單、嗰啲理財協議,可以全部系假嘅。原來你信任嘅客戶經理,可以系一個呃咗你五年嘅老千。原來所謂嘅監管,可以形同虛設到咁嘅地步。 我哋再仔細諗下,嗰個客戶經理李某,點解可以咁輕易就呃到網銀加密設備?銀行嘅內部審批程序去咗邊?嗰啲所謂嘅審核人員呢,有冇認真核實過啲文件?定系是但睇兩眼,就當交咗差?嗰個負責人羅某,又點解可以一路參與其事,直到精神失常失蹤?渠喺銀行入面,系咪有同黨?系咪成個流程都被人打通曬?銀行嘅內部監控,五年以嚟,究竟做咗啲乜?點解會完全發現唔到有問題?呢啲問題,全部都系問號,全部都系銀行需要交代嘅地方。 而家最高法院裁定要實體審理,即系要逐樣嘢攞出嚟講清楚。銀行嘅責任,絕對唔系一句「員工個人行為」就可以撇清。銀行作為金融服務機構,對客戶嘅資金有託管同保障嘅責任。渠哋內部管理混亂,監管缺失,先至會俾人有可乘之機。呢啲損失,唔通要客戶自己硬食?世間上邊有咁嘅道理? 如果最後法院都判銀行唔使負責,或者只需負責好少部分,咁就真系打開咗個缺口,後患無窮。以後啲銀行可以更肆無忌憚,反正出咗事,咪推俾啲「失蹤員工」、「偽造文件」,跟住輕輕鬆鬆就甩身。到時,我哋呢啲小市民嘅血汗錢,仲有乜保障可言?我哋仲可以信邊個? 所以,呢單案唔單止系間公證處嘅事,亦都系我哋每一個人嘅事。我哋要睇住法院點判,要睇住間銀行最後要點樣承擔責任。呢件事,一定要追到水落石出,一定要俾返個公道俾受害者,亦都要俾全香港、全中國嘅市民知道,銀行唔系法外之地,你擺喺銀行嘅錢,系有保障嘅! 講到尾呢,呢件事最令人心噏嘅地方,就系嗰種無力感。你明明跟足規矩,明明信得過銀行,點知最後竟然系咁嘅下場。你激氣,你吶喊,但間銀行就系當你冇到,用各種法律術語、各種程序問題,將你拒諸門外。好彩今次呢有最高法院出手,如果唔系,真系唔知要拖到幾時。希望嚟緊嘅實體審理,可以快啲有個公道嘅判決,還返間公證處一個清白,亦都為我哋所有人攞返個安心。 一億八千萬,剩番四十四萬,呢啲唔係數字,系血淋淋嘅教訓。系對銀行信任嘅一次徹底崩潰。系對金融系統安全性嘅一次嚴重質疑。呢單案,註定會成為中國金融史上一個經典案例,一個令人永遠難忘嘅傷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