У нас вы можете посмотреть бесплатно 贈與房子給子女短多長空,雖然不用金流即可過戶,但是子女未來一旦出售,子女必然要繳交數百萬稅金,不可不小心房地合一新稅制。 или скачать в максимальном доступном качестве, видео которое было загружено на ютуб. Для загрузки выберите вариант из формы ниж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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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如果把房子用贈與的方式贈與給子女,這件事情絕對是錯誤的。因為現在房價都很高,比如說500萬、800萬、1000萬、1500萬、2000萬等等。當時購買房子的公告現值相對較低,土地公告現值一定比市價低。例如,你們北投的房子可能市值是1000萬,但土地公告現值再加上房屋現值可能只有300萬,因為房子舊了不值錢了,土地可能只有三五坪,即使一坪50萬,也只有150萬,但市價高達1000萬。 所以,如果在105年1月1號之後,很多人因為贈與房子給子女這件事情,他們第一個要面臨的是土增稅加倍。以自用為例,假設土增稅是10萬,以贈與的方式土增稅就會變成20萬。很多家長會考慮說孩子沒錢,所以分兩年或三年把房子送給孩子,這種邏輯很常見,很多人會這麼做,因為不需要金錢往來,不需要交易,不需要金錢來回轉。以1000萬的房子來說,也要移動兩三百萬。但其實現在最好的做法是,你今年送244萬給兒子,爸爸也送244萬給兒子,兒子就有四五百萬了,他拿四五百萬跟你們買房子就夠了。這樣的模式土增稅至少可以減半。 最重要的是,如果你兒子說,爸爸你送我這房子,我覺得住起來太小了,我結婚了我有兩個孩子,我想要買一棟大的透天房子,以爸媽的立場一定是說好啊可以啊,你自己有賺到錢換一棟大的,這樣可以。但這件事情會出現問題,因為你當初送他的房子的公告現值是300萬,市值是1000萬,所以他賣掉賺了700萬,你會說哪有賺700萬,那我送他的怎麼會有賺不賺。但以國稅局的角度來看,你賣1000萬,現值是300萬,所以國稅局認為你賺了700萬,因為你取得成本是300萬,賺了700萬。所以要繳35%、45%、20%的稅,700萬的20%是140萬,700萬的45%是300多萬,總共去了一半。這都是錢。 但如果你早點聽到我講的這段話,你會不會先送244萬給兒子,然後跟你買,用多少錢買,用1000萬買,用接近市價的價格跟你們買,這樣他賣1000萬就好了,他是不是賺0元,0元的45%就是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