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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那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晚上、門徒所在的地方、因怕猶太人、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 20 說了這話、就把手和肋旁、指給他們看.門徒看見主、就喜樂了。 21 耶穌又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 22 說了這話、就向他們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 23 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 昨天的經文,談到在七日的第一日,一大清早,抹大拉的馬利亞前往主耶穌的墳墓那裡,想要為耶穌的安葬再多作一點什麼,卻發現墳墓口的石頭已經被滾開,耶穌的屍體已經不見了。她回去告訴彼得與約翰,兩個門徒前往查看,發現細麻布與裹頭巾都還在原本安放屍體的地方,他們相信了馬利亞所說的,耶穌的身體被取走了。兩個門徒離開後,馬利亞繼續留在墳墓那裡,最後遇見了復活的主耶穌。主耶穌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就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就是你們的神。」耶穌要馬利亞把這話帶給眾門徒,使他們知道主耶穌已經復活。 今天的經文開始,談到「那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晚上,門徒所在的地方,因怕猶太人,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這裡提到的「晚上」,應該是當天的黃昏,在太陽下山之前。就在七日的第一日黃昏,眾門徒聚在一起,因為害怕猶太人,就把門都緊閉。此時的門徒,已經聽到馬利亞傳來訊息,說主耶穌已經復活,然而他們的心卻仍舊被懼怕緊緊抓住。突然間,主耶穌出現在他們中間,並且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主耶穌的話帶著極大的能力,就如同當年在海面上,對著風浪說:「住了吧!靜了吧!」「願你們平安」這句話,快速地平息門徒內心的懼怕。主耶穌進一步將自己手上的釘痕和肋旁的槍傷指給他們看,讓門徒確認真的是主耶穌來到他們中間,好叫他們真知道耶穌已經復活!果然,門徒看懂了,真知道是主耶穌在他們中間,「門徒看見主,就喜樂了!」 這份平安,不是因為外在環境變好了而有平安,不是因為他們很勇敢而很平安,不是因為敵對他們的人改變了態度而有平安,不是因為對未來充滿把握而有平安。這份平安,單純是因為主耶穌的同在。門徒原本被恐懼抓住,主耶穌的同在,挪去了恐懼與害怕,使他們得著了平安。 這份平安,也是基於與神之間關係恢復而有的平安。原本當主耶穌被捉拿的時候,大部分的門徒,不是四散逃跑,就是否認耶穌,其實他們在軟弱中跌倒了。這樣的人在主的面前,其實帶著一顆虧欠的心,因為主耶穌早已經提醒他們要儆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主早已經提醒他們,魔鬼想要擊垮他們的信心,而他們都會因為無法理解主耶穌的遭遇而軟弱跌倒。這群門徒無視於主耶穌的提醒與警戒,仍舊靠自己的力量面對屬靈的爭戰,而沒有學習他們的主,去迫切禱告。最後,真的如同主耶穌所說的,一個一個跌倒!如今主耶穌復活,沒有一句責怪,沒有一絲怒氣,反而宣告平安,這是因為主的赦免臨到門徒中間,使得他們與主之間的關係可以恢復。這份平安,是關係恢復的平安,是重新被主接納的平安,是與神和好的平安。 接下來主耶穌又對門徒說:「願你們平安!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在「與神和好、關係恢復」的基礎之上,領受神的同在與平安,除去生命中的恐懼,接下來就是領受一份「使命與差遣」。門徒早已經領受過主耶穌的差遣。主耶穌曾經告訴門徒:「要收的莊稼多,作工的人少,所以你們當求莊稼的主,打發工人出去,收祂的莊稼。(馬太福音9章37-38節)」主耶穌也曾經差遣他們出去,傳講天國的福音,彰顯天國的權能(馬太福音10章7-8節)。主耶穌曾經告訴他們「我所作的事,信我的人也要作,並且要作比這更大的事。(約翰福音14章12節)」「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並且分派你們去結果子,叫你們的果子常存;使你們奉我的名,無論向父求什麼,祂就賜給你們。(約翰福音15章16節)」當主耶穌被捉拿、被釘十字架,門徒軟弱跌倒了,他們還能夠被神使用嗎?主還要將使命託付給他們嗎?主說:「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主耶穌仍舊將使命交託在他們的手中。原來,主耶穌不但使我們與神和好,不但恢復我們與神的關係,把我們帶進祂的同在,使我們脫離屬靈仇敵的轄制,祂還恢復我們服事祂的位份,祂樂意把使命與託付再一次放在我們身上,使我們可以繼續與祂同工,一生服事祂,因為「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羅馬書11章29節)」! 頒布了使命與差遣,主耶穌進一步,向門徒吹了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門徒領受使命,這使命不是憑著人自己的力量可以成就的,主耶穌指出門徒可以承擔祂所託付的使命,其關鍵是「領受聖靈」。只有聖靈的能力臨到,門徒才能夠有效地承擔託付,完成使命。 主說:「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這句話在原來的含義裡,是說「凡被你們赦免其罪的,他們必是已經蒙了赦免的;凡被你們留下其罪的,他們必是原本就被留下的。」這告訴我們,並不是因為我們赦免了人的罪,神才赦免他們;也不是因為我們不捨免誰,神就不赦免誰!事實上,我們只是宣告出神已經作的事情。當一個人蒙了神的捨免,我們宣告他得到赦免;當一個人沒有得到神的赦免,以至於罪還在,我們宣告出他沒有得赦免,罪還在他的身上!身為一個人,並沒有赦罪的權柄,我們的權柄,是成為神的代言人,將神已經賞賜下來的赦免宣告出來。同樣地,我們也沒有定罪的權柄,我們的權柄,是從神的角度,將沒有得到赦免的罪指出來,指明這些罪仍舊存在,還未除去。人的罪能夠得著赦免,只有一條路,就是在主的面前認罪悔改。約翰壹書1章9節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假如人不願意在神的面前承認自己的罪惡過犯,悔改離棄惡行,這些罪就還在,人就持續活在罪惡權勢的影響之下。 24 那十二個門徒中、有稱為低土馬的多馬.耶穌來的時候、他沒有和他們同在。 25 那些門徒就對他說、我們已經看見主了。多馬卻說、我非看見他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總不信。 26 過了八日、門徒又在屋裡、多馬也和他們同在、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說、願你們平安。 27 就對多馬說、伸過你的指頭來、摸(摸原文作看)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 28 多馬說、我的主、我的 神。 29 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纔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 在七日的第一日,主耶穌向門徒顯現的時候,有十二門徒中的一位,名叫多馬,他有一個別名,是低土馬,意思是「雙生子」,那天,當主耶穌顯現的時候,他不在場。其他的門徒事後跟他說:「我們已經看見主了。」可能門徒也告訴了多馬,主耶穌如何要門徒看祂手上的釘痕,以及肋旁的槍傷。多馬卻說:「我一定要自己看到祂手上的釘痕,而且我還要用指頭探進去,而且我一定要用我的指頭探入祂的肋旁,否則,我不相信!」多馬所說的話,主耶穌聽見了! 過了八天,門徒又聚集在屋子裡面,這次多馬和大家在一起。猶太人在計算天數時,通常是把頭尾兩天都計算進去,因此,「過了八天」的意思,應該是指下一個「七日的第一日」,也就是下一個「主日」。這一天,門徒還是把門戶關得很緊,彷彿又落入到懼怕的轄制之中。主耶穌又顯現了,並且再一次對門徒說:「願你們平安。」神的平安再一次攏罩在主耶穌所在的地方,因為祂就是平安的王!平安的王臨在的地方,神的平安就充滿在那個地方。 主耶穌看著多馬,對他說:「伸出你的指頭來,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主耶穌聽見多馬所說的話,祂沒有被冒犯,祂樂於使人知道祂是復活的主,祂毫不保留地讓願意認識祂、經歷祂的人,可以與祂面對面相遇,解答他們生命中一切的疑惑。 多馬有伸出手去觸摸釘痕與肋旁嗎?應該是沒有!多馬與復活的主耶穌面對面相遇,他內心的疑惑已經一掃而空。他不需要伸手去探入手上的釘痕,也不需要觸碰肋旁的槍傷,他已經從內心深處深刻地知道,主耶穌已經復活,而且就在他的眼前。多馬說:「我的主,我的神!」這是多馬作出的信仰告白,祂承認主耶穌真是他生命的主宰,是他的神。這一方面是說出他與主耶穌有個別的關係,另一方面,是宣告出這位復活的耶穌,是永活的真神上帝,是萬有的主宰。 主耶穌對多馬這樣說,這也是對所有人說的。「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人常常是「眼見為憑」,感官可以觸及,才認為是真的,才願意接受。但是真正的信心是不憑著眼見,是還沒有看見就相信。主耶穌說,那些還沒有看見、還沒有經歷到,就選擇相信耶穌基督為我們捨命,並且已經從死裡復活,這樣相信的人,是有福的! 彼得前書1章8-9節說:「你們雖然沒有見過祂,卻是愛祂;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祂,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並且得著你們信心的果效,就是靈魂的救恩。」現今,每一個沒有用肉眼親眼見到主耶穌的人,當憑著單純的信心,選擇相信、接受主耶穌成為救主與生命之主時,這樣的人要得著靈魂的救恩,而且要在他的身上,彰顯出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因為他是一個還沒有看見就相信主的人,他是主耶穌所說的「有福的人」。 從主耶穌的復活與顯現,我們有幾點與大家分享。第一,主耶穌的復活是「肉身的復活」,而不是「精神的復活」。主耶穌的肉身真的復活了,而且這復活的身體是可以觸摸到的,是確確實實的肉身復活。因此,主耶穌不是一個精神寄託,而是真真實實地存在。信主耶穌不是一種心靈的麻醉,而是與一位又真又活的神建立真實的關係。 第二,主耶穌復活的形體,是怎樣的形體呢?從主耶穌復活後向門徒顯現來看,主耶穌復活的形體,外觀上就是原來的那個個體,但是復活形體的特質卻是不同的。原本的身體會受空間限制,但復活的形體不會受到空間限制,主耶穌可以隨時穿越空間的限制而進入門徒所在之處,又可以瞬間穿越空間限制而離開。原本的肉身是會朽壞的,但是復活的形體是不朽壞的。哥林多前書15章42-50節,說到這復活的形體,是「不朽壞的」,是「榮耀的」,是「強壯的」,是靈性的身體,是可以承受神榮耀的國度的!主耶穌復活的形體如何,有一天我們也會從死裡復活,也要得到同樣的復活的形體! 30 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蹟、沒有記在這書上。 31 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 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約翰福音20章的最後,談到其實主耶穌行了許許多多的神蹟,是約翰福音沒有記載下來的。而為什麼會在約翰福音中選擇這些,記錄下來呢?是為了使人相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使人信了耶穌,可以因為祂的名字而得到永生的生命。 「基督」是主耶穌的職分,這職分的意思是「受膏者」,祂的來到,是為了成全神的旨意,完成神救贖的計劃。「神的兒子」是主耶穌的身份。也就是說:神的獨生愛子來到世界上,成就了父神所命定的救贖計劃,使人可以因著這救贖的恩典,而得到新的生命。當一個人選擇相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也就是接受主耶穌這位上帝的獨生子,成為我個人的「救主」與「生命的主」,我就可以因為耶穌的名字,得到永生的新生命。 這裡的「信(相信)」,指的是最初的相信,以及持續的相信。一份開始了之後,繼續堅持到底的信心,會使我們持續在基督裡有份,就如約翰福音3章16節所說:「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又如主耶穌所說的:「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祂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