У нас вы можете посмотреть бесплатно 繼承順位 или скачать в максимальном доступном качестве, видео которое было загружено на ютуб. Для загрузки выберите вариант из формы ниже:
Если кнопки скачивания не
загрузились
НАЖМИТЕ ЗДЕСЬ или обновите страницу
Если возникают проблемы со скачиванием видео, пожалуйста напишите в поддержку по адресу внизу
страницы.
Спасибо за использование сервиса ClipSaver.ru
繼承順位 http://brightgracelaw.com 02-2951-9885 22066 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270-3號4樓 (國家世紀館,近捷運板橋站3A出口。中山路1段與漢生東路交叉口) 您好,我是明恩法律事務所的吳挺絹律師,目前是臺北市、新北市政府法律諮詢律師,同時也是消基會的服務委員。我的名字曾出現在NBC CBS FOX abc等美國各大媒體上。 你可能在網路上搜尋「繼承」, 讓我用1分鐘的時間和你分享“繼承系列一:誰是繼承人?-繼承順序與代位繼承。” 以下是一則真實案例: 「曉明的爺爺在4月過世了,因為是車禍事故意外死亡,爺爺沒有留下遺囑,家人間一時又無法討論出遺產分配的方法,因此目前決定先過戶給奶奶。 但是曉明的二伯在爺爺死亡之前,很早就意外過世了,但有留下2個孩子….曉明一家人想知道,那2個孩子有資格繼承爺爺的遺產嗎?現在先過戶給奶奶,是否需要經過他們的同意呢?」 要回答曉明的問題,我們要來看看民法的幾個規定: 民法第1138條規定,繼承人的順序:「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同時,民法第1139條規定:「前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以親等近者為先。」 因此,爺爺死亡後,奶奶(爺爺的配偶)可以和兒子、女兒(爺爺的直系血親卑親屬)一起繼承爺爺的遺產。 但是,今天曉明的二伯在爺爺死亡前就先過世了,這時候就必須適用民法第1140條的「代位繼承」! 民法第1140條規定:「第1138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直系血親卑親屬),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 所以,二伯的2個孩子可以繼承二伯本來可以繼承的那一份。 因此家人間如果決定先過戶給奶奶,也必須要經過這2位繼承人的同意。 此外,如果今天二伯沒有死亡,但是有民法規定的「喪失繼承權」情況發生,這時候二伯的2個孩子一樣可以依據「代位繼承」的規定,繼承爺爺的財產! 以上簡單和您分享: 如果你有任何繼承的法律問題~ 請現在點擊以下資訊欄位的連結,到我的官網預約:免費15分鐘電話法律諮詢 :) 您好,我是明恩法律事務所的吳挺絹律師,目前是臺北市、新北市政府法律諮詢律師,同時也是消基會的服務委員。我的名字曾出現在NBC CBS FOX abc等美國各大媒體上。 如果你有任何的法律問題~ 請現在點擊以下資訊欄位的連結,到我的官網預約:免費15分鐘電話法律諮詢 :) #繼承 #代位繼承 #喪失繼承權 #繼承人 #法定繼承人 #繼承順位 #新北市律師 #新北市律師事務所 #板橋律師事務所 #板橋律師 #新北市律師 #板橋免費法律諮詢 #免費律師 #板橋法律諮詢 #板橋法律事務所 #板橋免費律師 #新北市板橋免費法律諮詢 #新北市板橋律師免費法律諮詢 #新北市板橋區律師推薦 #板橋律師推薦 #新北市律師推薦 #板橋律師免費諮詢 #板橋免費律師諮詢電話 #板橋地方法院法律諮詢 #板橋區公所法律諮詢 #台北市律師 #台北市律師事務所